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
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制定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簡稱《條例》),并于近期發布。
《條例》中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使用國家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的危險化學品。
同時《條例》還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安全、使用安全、經營安全、運輸安全以及危險化學品登記與事故應急救援等內容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