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
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
成員國應采取適當的措施以確保機械CE認證指令所涵蓋的機械或安全零部件,只有在正確安裝、維護和按預定使用目的且不危及人身,甚至家畜及財產的健康與安全時,才可投放市場及投入使用。
在遵守《歐洲共同體條約》的原則下,本指令應不影響成員國制定一些他們認為是必要的規定的權利,特別是工人使用所述的機械和安全零部件時受到保護,規定表示不以本指令沒有規定的方法對機械或安全零部件進行修改。
在貿易展銷會、展覽會或演示會等場合,成員國不應阻止不符合本指令規定的機械或安全零部件展出,但要提供標志清楚顯示該機械或安全零部件不符合規定及不供出售,知道制造商或在其歐洲共同體內確定的授權代理已使用機械或安全零部件符合本指令要求后才能出售,演示期間,應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人身的保護。
機械CE認證指令所涵蓋的機械及安全零部件應符合附件Ⅰ所規定的基本安全與衛生要求。
符合本指令的機械及安全零部件,成員國應不禁止、限制或妨礙在其境內投放市場或投入使用。
制造商或其在歐洲共同體內的授權代理應依照附件ⅡB部分的規定聲明其機械將并入某機械或與其他機械組裝成本指令所涵蓋的機械時,成員國應不禁止、限制或妨礙其投入市場,除非該機械能獨立運作。
制造商或其在歐洲共同體內確定的授權代理依照附件ⅡC部分的規定,在第1 條第2款所定義的安全零部件附有合格聲明時,成員國應不禁止、限制或妨礙其投入市場。
成員國應視以下為符合機械CE認證指令的所有條款,包括檢查第二章所提的合格評定 程序:
1.附件ⅡA部分所提的加貼CE標志和附有EC合格聲明的機械
2.附件ⅡC部分所提的附有ⅡC合格聲明的安全零部件
缺少協調標準時,成員國應采取必要的步驟,提醒相關各方注意那些認為是重要的或已正確實施附件I基本安全與衛生要求相關的各國現行技術標準與規范。
當編號已在歐洲共同體公報中發布的協調標淮,已轉換為國家標準,且包含一項或多項基本安全要求,若機械或安全零部件按照該標準制造,應視為符合相關的基本要求。
成員國應該確保采取適當措施,使社會合伙者在制定和監控協調標準的過程中,有國家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