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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1:歐盟委員會會使用什么程序更新附件Ⅳ中所列舉的機械條目呢?
A21:附件Ⅳ是機械CE認證指令的一部分。只有歐盟理事會有權修改它。歐盟委員會可以向理事會提出建議。
Q22:指令第2條第1款是否指國家管理機構能夠影響非專業用戶使用的機械投放市場?條文中所指的“適當的措施”可以在生產階段就采取嗎?
A22:機械CE認證指令并沒有區分供專業人員使用的機械和供非專業人員使用的機械。不管最終的使用者是誰,所有的機械都要滿足指令的要求。成員國要采取的“適當的措施” 是針對投放市場和投入使用階段的,對于生產過程則不能采取直接的行動。
Q23:制造商可以在其生產的機械上標注“歐洲制造”的字樣嗎?
A23:機械CE認證指令并沒有阻止制造商標注這樣的字樣,但是歐盟法律也沒有阻止成員國限制使用這條短語。
Q24:在標準轉換期內按照舊的國家標準制造的機械可以加貼:CE標志嗎?
A24:不能。
Q25:可以只在機械的包裝和附帶文件中加貼CE標志嗎?
A25:不行。標志必須貼在機械本身上。只有在機械CE認證指令規定的提升機械附件(繩子),如果直接加貼CE標志很困難或不可能加貼,才可以只在包裝上加貼CE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