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
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
在這里我們要解釋機械CE認證指令中的“制造商”與“授權代理”的意思。在零部件有各自的生產商或者機械的主要部分的零部件都由轉包合同生產時,機械CE認證指令中規定僅有一個“制造商”,即負責設計和生產并且貼附自己的標簽的人。若銷售者自己標簽并銷售,那么該銷售者必須負責所有生產商的責任如起草技術文件、合格聲明、加貼CE標志、做到與基本要求一致等等。
機械CE認證指令并不要求制造商要駐歐共體內。并沒有什么能阻止非歐盟國家的制造商將其符合指令的機械產品直接投放到歐盟市場。同樣,任何人在機械投人使用前改裝成新 的機械和(或)改變該機械的原始用途的人都被視為制造商。
授權代理是制造商任命的代表其自身利益且駐歐盟內部的人。并不一定要求歐盟國家以外的制造商在歐盟內有授權代理。授權代理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修改機械。將“授權代理”的概念同“將產品投放市場”的人區別開很重要。將產品投放市場的人并不需要制造商的授權。機械的進口商、零售者或者最終用戶都對投放市場負責但并不是制造商的“授權代理”。
歐盟內的授權代理并不一定要求有技術文件。但是,將機械或者安全零部件投放市場的人,如果他既不是制造商也不是歐盟內部的授權代理的話必須要有技術文件。如果沒有,他必須努力確保他能在一定時間內從機械進口者手中得到該技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