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
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
貼附CE認證標志涉及到要求貼附CE標志的指令適用范圍并且涉及到欲進入歐共體市場的所有產品。在下述情況下,這些產品必須貼附CE標志。
1.?所有新產品,無論是成員國還是第三國制造的。
2.?從第三國進口的已用過的產品和二手產品。
3.?經大幅度改造的,指令視為新產品的產品。
盡管有些指令適用于某些產品,但可能并不要求這些產品貼附CE認證標志。通常,在以下情況下,這些產品仍可以自由流通。
1.?產品附有合格聲明(如機械指令中的安全部件和娛樂游艇指令中的半成品船只)。
2.?產品附有符合性聲明(如建筑產品指令中所列的對健康和安全影響較小的產品)。
3.?產品附有陳述說明(如有源可植入醫療器械指令和醫療器械指令中的定做的醫療器械和用于臨床檢查的器械,以及體外診斷醫療器械指令中用于性能評價的器械)。
4.?產品附有合格證書(如潛在的爆炸性環境指令中的裝在設備或防護系統中的零部件以及燃氣設備指令中的配件)。
5.?產品標有制造商名稱的最大容量的指示(如非自動稱重設備指令中無需合格評定的設備)。
6.?產品是按照良好工程規范制造的(如簡單壓力容器指令和壓力設備指令中的某些容器)。
在指令過渡期內,制造商通??梢赃x擇符合指令要求或者符合相關國家法規的要求。制造商所做的選擇以及由此CE認證標志所表示的符合性范圍應由制造商在EC合格聲明和產品隨附的文件、通告或說明書中詳細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