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
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
CE認證標志表示產品符合那些要求貼附CE標志的歐共體指令要求制造商對產品所負有的全部責任。產品一經貼附CE標志,則表示貼附CE標志或對貼附CE標志負有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聲明該產品符合所有相關的規則,并且已通過了適當的合格評定程序。因此不允許成員國限制CE標志產品投放市場或用于服務,除非有證據說明產品不符合CE認證標志的相關要求,才可以認為這些限制措施是合理的。
要求貼附CE標志的指令大多數遵循新方法和全球方法的原則,但這與CE標志的應用是無關的。事實上,在下述情況下CE標志可作為合法的符合性標志杯引入歐共體法規中。
1.?采用完全協調方法,即那些存在差異的各國法規如果與歐共體指令涵蓋了相同的公眾利益,那么就應禁止施行這些法規。
2.?指令包含遵循歐共體決定93/465/EEC的合格評定程序
一般情況下,所有新方法指令都要求貼附CE標志,但是在確定合理的情況下,遵循歐共體決定93/465/EEC的全面協調指令可規定其他標志以代替CE認證標志。
因為新方法指令覆蓋的所有產品都貼附CE標志,所以該標志并不旨在商業用途。CE標志不代表原產地,也不意味著產品是在歐共體制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