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
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
產品加施CE認證標志,則表示加施CE標志的責任人聲明該產品符合新方法指令所規定的要求,即:
1.?產品符合相關質量所規定的基本要求,這里講的“相關指令”是指產品應遵循的一個或多個指令。
2.?產品按相關指令的要求通過了必要的合格評定程序。
由此可知,按新方法指令要求在產品上加施的CE標志無商貿意義,不是質量標志,也不代表產品的生產地,也不意味著產品是歐盟制造。
產品加施CE認證標志應在產品投放市場之前。原則上只有在產品完成合格評定程序、并確保產品符合相關指令要求后,產品才可以加施CE標志。通常,加施CE標志是在生產的最后階段,即產品最終檢查完成后。但是,如果標志為產品或部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可在生產的任何階段加施CE認證標志,前提是在整個生產過程中要確保產品符合要求,并可以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