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
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
由于對相應的新方法指令未仔細學習,受傳統(tǒng)方式的影響或一些認證機構的誤導,當前不少人對產品加施CE認證標志時如何進行合格評定的認識存在不少誤區(qū),為便于制造商正確選定合格評定程序,在此,特加以說明。
(4)?一些人認為,既然產品到歐盟去銷售要加施CE標志,那就請一個認證機構辦個手續(xù)在產品上加施CE標志即可,把問題簡單化,不知道產品加施CE標志之前應首先使產品滿足指令所規(guī)定的基本要求,也不知道產品加施CE認證標志后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產品不符合指令要求可能帶來的后果。
(5)?簡單認為,只要是第三方、只要能發(fā)證的機構就能承擔指令所規(guī)定的合格評定任務。按歐盟新方法指令規(guī)定,承擔合格評定任務的第三方只能是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的公告機構,而且其只能是在公告中確定的任務范圍內進行的合格評定才有效。如果進行合格評定的機構不是公告機構,或者盡管是公告機構,但其進行的合格評定不在其范圍內,此時,它們的合格評定服務很大程度只能算是咨詢服務,其服務效果,取決于它們的技術業(yè)務能力。
(6)?認為該項目工作很復雜,不相信自己的能力、缺乏信心。這往往是 因為未認真去研究歐盟指令、未認真查找標準所造成。其實制造商對自己的產品最了解,只要熟悉歐盟指令和標準,問題就很容易解決。目前,上海有不少CE認證機構在研究歐盟新方法指令、歐洲標準,可從它們那里得到有關的咨詢服務。